⒈ 古代帝王举行祭祀大礼时赦宥罪犯,谓之“郊赦”。
引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五:“本朝凡前代僧寺道观,多因郊赦,改赐名额,或用圣节名,如承天、寿圣、天寧、乾寧之类是也。”《宋史·赵普传》:“祖吉 守郡为姦利,事觉下狱,案劾,爰书未具。郊礼将近, 太宗 疾其贪墨,遣中使諭旨执政曰:‘郊赦可特勿贷 祖吉。’”清 魏源 《军储篇一》:“后世庆典普恩,与郊賚、郊赦何异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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