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军飞行员的待遇怎么样
新招收的飞行学员入校后通过三个月观察期,合格者获得学籍、军籍。在校学费由国家担负,学习时间为4年,关键开展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。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外,还享有相关特殊待遇,包含航空飞行专业岗位津贴、空勤膳食、特殊装具等待遇。空军航空大学毕业后,高中生和大学二年级飞行学员获大学本科学历、授学士学位,并任命为副连职军官;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,再授于军事学学士学位,并任命为正连职军人。
若因人体或技术停飞,高中生飞行学员停飞后,依据自己素养且具备塑造为路面军人要求的,转到路面军事院校学习。大学二年级飞行学员停飞后,依据自己意向可退役回原普通高校继续学习;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停飞后,合乎路面军人要求的,可直接任命为路面军人,也可根据自己意向作退役分配。
华北招飞培养模式和有关待遇
军事高等教育模式
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塑造4年,主要开展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。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,还享有航行补贴、空勤膳食、特殊装具等待遇。做到培训要求的,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,成为一名空军军人。若因人体或技术缘故不适宜继续学习飞行的,转到其他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、航空兵参谋等路面本科专业,总学制4年
“3+1”军地协同培养模式
在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,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
1、选拨程序。依据教育部、公安部、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方案,空军从招收的理科类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明确预选目标,机构到空军航空大学开展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,综合择优录用高考成绩优异、体验飞行合格的学生,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
2、有关待遇。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“双学籍”,学历本科。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,享有军队院校飞行学员有关待遇。毕业考核合格的,授予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,并按规定各自授于相应学士学位